我很生氣~非常生氣

2009081410:50

電話讓我打不通....3天
轉去其他地方之後
得到的訊息讓我一把火都起來
就說找不到人了
TMD還要依照規定走
如果找的到人
同意書寫寫就好了
幹麻還要花錢上法院
就是找不到才要上法院
結果什麼狗屁法律規定
變成"公式送達"
時間整個又給我拖長
從一開始的10天
變成30天or60天
是怎樣啦!
知道我現在找不到工作
所以不用擔心後續問題,是吧!
一把火
二把火
三把火
老娘現在很不爽
極度不爽
非常不爽
送上一字"凸"
再送幾個